首先确保抢救伤病员要确保伤患呼吸道畅通,及时清除口鼻腔泥土血液和其他异物;
一般市民可通过视、听、触、闻、初步判断伤病情;
进一步检查神志、呼吸道、呼吸、脉搏、瞳孔可基本确定伤病情,什么病,病情程度。
首先要记住,目前全国已将医疗急救的电话号码统一为“120”,只要拨打“120”,当地的急救中心就会受理呼救。
呼救时要讲清如下内容:
1. 病人所在的详细地址 要简明扼要,不能漏说,应讲清确切的门牌号,如有前后门则更应讲明,最好能讲清什么路靠近什么路,如病人住福州路几号,靠近南京路,则救护人员就很可易找到病人。
2. 病人的主要病情 如昏迷、高热、呼吸困难、头外伤、煤气中毒等,以便救护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械,一到现场立即投入抢救。
3. 呼救者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以便急救中心调度员随时可与呼救者联系。
1. 初步检查病人的神志、呼吸、循环等体征。必须保持病人的正确体位,切勿随便推拉或搬运病人,以免造成伤病情加重。
2. 积极施救 即 使病人的伤病情没有危及生命,家人也应留在病人的身边,尽量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并给以必要的生活上的照顾,耐心等待救护车的到来。如果病人病情危重,甚至 已处于昏迷状态,则应注意保持病人呼吸道通畅;出血不止者,应立即止血、包扎;骨折者应止动或临时用木板、扫帚柄等固定患肢。如果发现病人心跳、呼吸停 止,则应立即进行现场心肺复苏初级救生。
3. 派人等候 呼救后,应指派一人到原约定的地点等救护车的到来,以便救护车能快速到病人身边。
4. 准备好随带物品,事先将楼梯或走道上影响搬运病人的杂物暂时搬除,以使救护人员在运送病人时可无障碍。
5. 确定陪同人员 最好能确定1~2名熟悉病人病情的家族或其他目击者,以便能向救护人员和医院提供较详实的病情资料。
6. 再次呼救 像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如呼救后20分钟救护车仍未到,可再次呼救,只要有救护车在待命,是一定能很快地到达病人身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