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急救的原则

现场急救三原则

判断:发生了什么? 多大范围受到影响? 什么性质?事先有无处理过?目前情况如何等;
呼救:即向当地急救中心呼救;我国统一的急救电话号为120,北京还有999。
自救:呼救同时进行必要的自救互救,也就是现场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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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急救需遵循的原则

由于最早接触这些伤病员的人并非是医务人员,而是属于没有医疗知识的“第一目击者”,而正是这些人却又是抢救伤病员的关键人员。因此,亲临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应当遵循以下四个急救步骤:

第一、调查突发事件现场 调查时要确保救援者,伤病员和其他人无任何危险。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伤病员移出危险境地。

第二、初步检查伤病员 判断伤病员的神志、呼吸道、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 。

判断神志 可轻轻拍打伤病员肩膀,并问:“你怎么啦?你家在何处?你叫什么名字?”

畅通呼吸道 如伤病员已昏迷,但估计没有颈椎损伤或骨折,可用仰头举颏法打开其呼吸道;若已昏迷,且可能伴颈椎骨折,则应用双手推颌法。

判断呼吸 如确定伤病员已无呼吸,应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

判断循环 触摸颈动脉,若已无搏动感,则应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第三、呼救 同时请人去呼叫救护车,你应继续施救,一直坚持到救护人员到达接替为止。还应向接诊医生详细反应伤病员的伤病情和现场急救过程。以保持急救连续性。

第四、对症处理 经初步检查,若未发现伤病员危及生命的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损伤、骨折和病变,并进行必要的对症处理,如出血部位的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吸氧,以降低并发症和伤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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