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火灾

什么是火灾

着火失去控制而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等灾难性事件,被称为火灾

火灾特点

1、普遍性:随处可见
2、突发性:酿灾飞快
3、多发性:频率很高
4、反复性:原地重复
5、多变性:诱发灾祸

火灾危害

1、毁坏财物:1994.11.15吉林市银都总会火灾7000万年前恐龙化石被毁;1775kg1号陨石熏黑摔落
2、残害生命:2010-11-15上海胶州路火灾,死58
3、林火破坏生态平衡
世界森林占10%,中国森林占18.21%,人工林占世界1/3,首位。作用:保存生命,提供木材药材、禽兽制品、调节气候;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
4、政治后果:社会稳定;国家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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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危害性

火灾危险性是指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与暴露于火灾或燃烧产物中而产生的预期有害程度的综合反应。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注:同一座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以下是各类不同仓库类别的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甲类: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的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助燃气体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类: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可燃固体

丁类:难燃烧物品

戊类:不燃烧物品
注: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储存不同火灾危险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按其中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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